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若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咨询律师有哪些问题,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咨询律师有哪些问题,咨询律师有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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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法律顾问的好处
法律顾问,正是通过参与合同起草、审查合同条文、参加合同谈判、监督合同履行等企业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强化企业的合同信用,同时通过对企业合同的审查,防范企业合同风险。法律顾问通过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经营制度,及时收集保存对外经营证据,从而为今后处理纠纷时使企业处于有利的地位。企业在合同管理、生产经营、销售等各方面有了法律顾问的把关,就能够有效避免法律漏洞,使其他单位或个人没有空子可钻,不得不自觉履约,从而也就有效预防了纠纷的发生。今后即使发生诉讼纠纷,由于已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也将使企业在诉讼中立于不败之地。
我们常常可以见到现实中有这样的企业老板,咨询律师时把自己的道理讲了一大堆,指责纠纷的另一方如何不对。但真正审视合同才发现,其实他自己已经居于不利之地了。到这时,往往在官司上已经难以挽回既定的败局了。因为没有法律顾问,自身又不懂,相信关系,相信口头意思,相信大致感觉,往往会带来巨大的损失。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规章、**解释越来越多,企业经营上法律方面的重任,不是一个非专业人士所能担负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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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章程,股东及高管人员均需遵守。而企业的规章制度,则是企业的“法律”,员工均需遵守。但有的企业,虽有完备的规章制度,却在仲裁、诉讼中不能得到劳动仲裁会、人民法院的支持,不被认定为企业的“法律”。究其原因,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相关主管人员对法律专业知识的不了解所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三个要件,包括以民主程序制定、不违法以及向员工明确告之。如缺乏其中之一,往往不能被认定对员工具有约束力。因此,如何才能使制度符合上述三要件,则是企业法律顾问需要解决的问题。
根据《公**》*34条规定可知,当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当部分股东准备将其认缴的股份份额转让给股东以外的投资者时,公**并未规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是否具有对转让股份份额的**购买权。现行《公**》*34条将2004年修订的《公**》*33条规定进行了修改,将原条文中的“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认缴出资”改为“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这一修改限制了股东**认缴出资的范围,因此推断,现行《公**》限制了股东行使**购买权的范围,并且也没有明文规定股东对其他股东放弃的认缴出资比例享有**认购权。所以,**认购权只有当法律或章程中明确规定时,股东才能享有。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构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的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构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顾问能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咨询律师有哪些问题
很多企业**认为:我可以自己熟读企业法律文书,不一定要非要聘请一个企业法律顾问。咨询律师有哪些问题
公章又表示什么呢?
在中国法项下,公章表示一切,经常认章不认人,这也可能是受了我们国家长远以来集体主义文化的影响。拿了公章乱敲担保书,会使公司负上很大的责任。英美的公司运作机制中,对外交易往往相对方要看董事会的授权决议,必须由董事逐一签字(依表决机制),假冒他人签字是要负上刑事责任的。公章与签字比较大的问题在于,有时候在审判实践中,不知道公章是谁盖的,或者是谁伪造的,真相难以查清。而签字,一做笔迹鉴定就能落实责任人。因此,经常有人辩称,我公司的公章保管不当,被某个员工偷盖了,老板是不知情的,不应当承担责任。当然,也没有法官会理睬他。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问题,较高人民法院的案例一次又一次地明确,盖了章就要承担责任,不管股东会、董事会有无授权(上市公司除外)。 咨询律师有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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